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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廉租住房低收入特殊保障家庭分配对象的公示
根据《焦作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焦政办[2009]99号)文件规定,廉租住房的分配要重点照顾低收入廉租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下肢一、二级严重残疾人员、重大疾病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的特殊保障家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经过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初审和复审,拟确定冯普霞等家庭为我市实物配租低收入特殊保障家庭分配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五天。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房改科:2927108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7月19日
拟确定廉租住户特殊保障家庭对象:
解放区:
谈勇 冯普霞 高素珍 周茹琴
刘树梅 王长明 张金荣 赵忠 徐建中
山阳区:
梁心平 李桂荣 王凤海 程明清
郭清海 王保珍
马村区:
尹书华 徐方实 王胜利 冯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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