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通过集中新建、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配建、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市场租赁等多种模式筹集公租房房源,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补贴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用工集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机构等投资主体采取市场化模式投资建设公租房。利用政府投资、在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公租房主要由各级政府组织成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公司实施建设。公租房主要用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过渡性住房需求,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 二是大力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的重点是市区城市棚户区拆迁改造。城市棚户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采取市场开发方式进行运作。具体是由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拆迁补偿,完毕后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净地公开出让,城区人民政府可通过投融资等方式吸引多种资本参与拆迁补偿,净地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拆迁补偿形成的土地成本。 三是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新建廉租住房坚持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结合,市区以配建为主。市区要在商品房建设中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廉租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廉租住房。鼓励支持低收入家庭集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批准采取政府与企业联合出资的方式建设廉租住房,并通过租售并举方式,逐步退出政府产权。 四是稳步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各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公司要承担起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鼓励开发企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经批准的企业集资建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纳入管理,在商品房建设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通过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规定标准,优化设计,完善功能,控制价格,提高品质。严格申请审查,规范销售管理和上市交易。(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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