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简报 第7期 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要求: 克服困难 多措并举 推进棚改工程进展 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晋源,常务副主任冯全义等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城区政府负责人,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拆迁安置组、工程项目组、监督检查组负责人先后汇报了棚改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提出改造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初步提出解决办法。一,焦煤系统的先锋街棚户区等五个棚户区,是否已经享受了国家关于煤矿棚户区或沉陷区治理的政策,目前尚不清晰。市发改委应和焦煤集团结合,弄清改造性质,并报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林业系统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打算将就地改造部分并入异地改造工程,规划局应尽快与林业局协调解决。三,市拆迁办应根据我市实际,积极借鉴和引用齐齐哈尔市的棚改安置补偿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四,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市房管中心应和民政部门结合,尽快出台《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有关规定》。五,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棚改工程规划中的容积率和日照问题。六,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应尽快和市人防办结合,明确人防异地建设费问题。 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冯全义传达了省住房保障会议精神。 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晋源说,近日,市区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顶着炎炎烈日,调查摸底,梳理问题,解决问题,修改、补充、完善改造方案、控制性规划、拆迁安置方案等。开展政策培训,督促、通报情况,学习、探讨棚户区改造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各项目单位积极制作控制性规划,和开发商进行结合,争取资金,动员拆迁等,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我们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还是慢,和省政府的要求,和孙市长的要求很有还大的距离,还有很多工作和问题急需解决,因此,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单位,要通力合作,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解放区法院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解放区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进行动员布署,并及时制定七项措施,全力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截止目前,该院已走访棚户区群众1650户,发放涉改法律宣传册336册,深入棚户区巡回审判9次,提出司法建议6条。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涉改案件快速解决。该院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负责,对审理和执行棚户区改造案件的基本原则、受理和管辖、审理判决及执行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以便快速解决棚改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案件。 二是加大棚改入户宣传力度,力促棚改和谐拆迁。该院积极与棚户区社会法庭联系,并利用大走访入户活动,深入拆迁户家中,对涉及棚户区改造的法律法规现场答疑解惑,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实行快调快审快执。该院对涉及棚改的案件,实行快调、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确保不因个案审理不及时而影响整体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加大棚户区巡回审判力度,现场排忧解难。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该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深入棚户区,对涉及棚改的矛盾纠纷案件,实行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审判,现场解难,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 (解放区人民法院 和贵平 郑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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