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简报 第20期 孙立坤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汇报会上强调 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办实办好重大民生工程 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在 市房管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住房保障工作做了汇报。 会上,孙立坤市长强调,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建设任务。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成立组织,加强协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促进工程早开工、早竣工、早投用。要进一步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程有序推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城乡规划局、人行、公积金中心等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做细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建立机制、强化保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要建立跟踪督察制度,加强工作督察,严格进行奖惩;要建立政策服务机制,把政策研究透、落实好。要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快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不出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了解政策、支持工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要做细致的群众工作,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办实办好。(棚改办)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要求 切实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设、副市长 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市县国土、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各棚改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街道、社区负责人,各棚改项目单位、企业负责人,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也参加了会议。 今年我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总量是23424套,任务艰巨,形势严峻。要想办法拓宽融资渠道。一方面努力争取更多的中央、省补助资金,另一方面还要从政策、市场方面争取资金的支持。做好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确保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要采取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补贴租金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县市成立投融资公司,专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建设和管理。金融机构也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尽可能给予资本金的支持。 保障性住房建设仍处在探索阶段,需要一边建设,一边完善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搞好服务。 各县市区都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项目领导分包机制、加强政策服务机制、协调解决问题机制、项目手续帮办机制、强化跟踪督查机制、严格目标考核机制和执行行政问责机制,通过创新工作推进机制,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同时,新闻媒体要采用开辟专栏、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努力搞好住房保障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成立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为组长,副市长 张建设、 会上,市房管中心、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出工作要求并明确了支持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和措施。沁阳市政府和解放区政府负责同志在会上交流了各自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市城乡规划局积极服务棚户区改造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积极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服务,主动与各级棚改办和项目单位沟通,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为棚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开展,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成立了以副局长鲜爱军为组长,各业务科科长为成员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主动与市棚改办进行项目对接,倾听各级棚改办及项目单位的开发改造意向和想法,对所有棚户区改造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该局从降低安置成本、减少拆迁难度、节省建设时间的角度出发,通过现场考察、规划资料分析、征询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方法,综合考虑各备选地块的地理位置、周边现状、交通便利程度、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多方条件,对初选出的各地块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研究。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规划要求,在满足土地和空间的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方面、保障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目单位的选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该局工作人员对所有棚改方案逐个审查,详细研究完善规划方案,主动想办法、提建议,帮助项目单位研究解决规划难题,及时履行现场踏查等相关审查程序,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核发相关审批文书。提高了规划编制水平和规划审批效率。 目前,规划局已为市粮食局鸡鸭厂等10个单位办理控制性详细规划10个,为焦煤集团合作街等项目办理选址意见书14个,为市联盟卫材家属院等项目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16个,为市铁路电缆厂等单位审批彩色效果图方案4个。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 一、拟定征收方案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此计划应经同级人代会通过) 2.由征收部门组织人员对征收范围进行调查摸底 3.由征收部门制定征收方案 4.由征收部门向政府申报征收方案 ①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②征收方案向征收现场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③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示 ④因旧城区改造多数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方案的,由政府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300户以上),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风险评估 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资金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四、由政府颁发征收决定 |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