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简报 第22期 坚定信心、攻坚克难 全面推进棚改工作 会上,各城区政府负责人,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各审批单位先后汇报了分管工作进展情况。 棚改项目审批手续全部实行联审联批。具体操作程序为:项目单位将审批要件准备齐全后提出联审联批申请,区棚改办和市棚改办审核后,提请市棚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联审联批。各审批单位要在政策范围内,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切实为棚改项目手续办理提供方便。 市棚改办每周汇总各区项目进展情况,按台账形式进行通报,每半个月到现场进行督察核实一次,督察通报报市主要领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建立棚改工作的宣传网络。要营造良好的棚改工作舆论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广电局要指派专人负责棚改工作的新闻采访,定期在“新闻会客厅”、“一周聚集”、“焦作新闻”等栏目中宣传棚改工作。制作一部高质量的棚改工作专题片。焦作日报社要安排专人负责,深入拆迁、建设一线,采取跟踪报道、系列报道的形式,办好新闻专栏,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各区政府要有领导专门负责宣传工作,在辖区内主要路段设置广告宣传版面和标语条幅,积极向市棚改办和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和新闻稿件,确保每月在报纸上有3篇稿件,2条电视新闻,并办好棚改简报。各项目所在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宣传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街道、社区的拆迁安置宣传工作。各审批单位也要有专人从事棚改宣传工作,及时将本部门的具体措施,好的经验、做法上报市棚改办和新闻媒体,每月稿件量不能少于一篇。 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要进行督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市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和房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四个工作督查组,近期对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办公室) 市国土资源局力促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耕地占补平衡、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单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一起下达,实行专项管理。对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依法收回的存量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实施供应。 三是建立推进机制。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审批绿色通道,确保今年4月底之前完成2011年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计划。(国土局) 市拆迁办积极服务棚改拆迁工作 一是采用召开座谈会、媒体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征求四城区棚改办、棚改项目人和被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棚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进行了多次修改,确保棚改拆迁安置办法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干群满意。目前已给棚改项目办理9份拆迁许可证。 二是认真指导项目单位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棚改项目单位没有拆迁经验,不熟悉拆迁政策,影响单位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为此,市拆迁办工作人员先后走访了联盟卫材、粮食局等十多家棚改项目单位,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三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项目单位没有进入办证程序前,市拆迁办工作人员提前联系沟通,提前进行信访评估,公示补偿安置方案,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办证前做到心中有数。目前召开信访评估会议23次,接待来访群众120多人次,大大加快了办理拆迁许可证的速度,确保全市棚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拆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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