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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廉租住房配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2-05-29 08:00| 发布者: admin

市区廉租住房配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焦作市廉租住房建设方法较以往发生明显变化,主要做法是将大批量成规模建设方法改为在商品房和保障房建设中配建廉租住房。目前,我市已在市区配建廉租住房25个项目4066套。

近日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结果表明,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10 928套。其中6556套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配建廉租住房项目4386套。其中2124套已开工建设。工业集聚区安置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1个,1776套,目前尚未开工。商品住房配建廉租住房项目10个,共976套。其中2个项目的商品住房已开工

近年来,焦作市保障房建设力度虽然明显加大,但仍难以满足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为解决这一供需矛盾,急需加大实物配租房屋比例,而政府集中建设大批量廉租住房在资金压力过大的同时,也容易形成新的“贫民区”。为此,焦作市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作市区廉租住房配建规定及相关文本样式的通知》。规定商品房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按照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均应按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配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市房产管理中心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廉租住房配建移交或回购协议》,明确总建筑面积、套数、单套建筑面积、布局、套型、建设时限、移交或回购价格等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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