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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24 08:00| 发布者: admin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原因)、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各项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11日至20131225日,报告公布的方式为单位门户网站(www.jzfdc.gov.cn)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联系人:石卫华,电话:2925525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中心为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大房产管理信息宣传力度,增进与市民群众沟通交流,强化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中心确立了以宋太安副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为整理、发布信息单位,其他各单位科室积极广泛参与的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同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增加政务公开宣传投入,搭建优良的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平台,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住房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和时间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各类公开信息69份。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住房保障和棚改专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累计发布相关信息17条。加强单位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发布机构职能信息16条,新开辟精神文明创建专栏,更新相关信息122条,动态更新网站内容,全年更新通知公告7条,工作动态18篇,领导关怀5条,房管信息10条,廉政法规4条;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48个,接受测绘、期房签约合同、现房签约合同查询60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中心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与一些先进的单位和部门地方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是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时间和内容上难以完全满足工作需求;兼顾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对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得还不够深入透彻,专业技能上有所欠缺。

针对上述情况问题,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我单位将多渠道加强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其实是端正工作态度,明确工作方向,严格落实要求,贴近工作实际,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到依法依规公开和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上来;第三,希望上级政府和部门适时举办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我们将积极参加,认真学习,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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