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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焦作市房管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房改综合科、住宅建设科、物业管理科、政策督察科、计划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 2.拟定全市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查处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资金的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工作,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管理,房产测量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管理房产买卖、租赁、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行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 4.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编制市区旧城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危险房屋的检查、鉴定; 5.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业务指导和年检计划; 6.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建立、归集及使用审批; 7.负责指导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的住宅建设。编制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8.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 产籍和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市集资合作建房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房审核、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区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35名,其中事业编制35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抓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开工各类保障房5707套,基本建成7396套。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推动《焦作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实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加强保障对象资格动态管理工作,推进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依托该平台及时公开保障房相关信息。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程,着力抓好2015年改造计划项目按时间节点开工;加快五年规划中其他项目的前期组织工作,力争提前开工,确保后续项目开工的数量与质量。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强化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定期公布商品房价格信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对开发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服务。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全面开展新建商品房预测绘工作。搞活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服务水平。适时实行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业务平行受理,按揭登记、抵押登记、合同备案业务平行受理。完成历史房产档案清理整合工作,3月底前完成历史房产档案清理整合并进行验收,形成规范的成果数据。加快推进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对符合文件规定的房屋年底前基本处理到位。 推动物业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逐步建立起辖区属地负责、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房产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物业管理机制。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力度,对新建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实现全覆盖。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晋档升级活动,全面完成晋档升级活动的规划目标,三级以上物业管理小区达标率占总量的90%以上。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全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面积达到1300万平方米。 搞好公房管理。强化营业性公房竞租制度落实,公房出租率达到100%,租金收缴率达到99%以上。 指导县(市、区)房管工作和局属企业经营,推动全市房管工作均衡协调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30.67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459.6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7万元,基金收入6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53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67万元,含人员经费294.02万元,公用经费14.65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房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填报单位:房管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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