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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14期

2015-03-19 08:00| 发布者: admin

 

住建部王瑞春一行到我市调研保障性住房102023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王瑞春一行调研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情况。副市长胡小平、省住建厅副厅长陈海勤、住房保障处处长千战应、市房管中心主任林新平、副主任武修胜及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我市保障性住房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各个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现场,肯定了我市在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工作上的成绩,高度评价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希望我市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让更多群众住上保障性住房继续努力。(房改科)

我市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结束 92327日,我市拿出512套廉租住房,面向491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进行分配。此次分配房源数量多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廉租户,保证每户都能分到廉租住房。房源共计512套,分别位于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四个城区。为了让群众更加满意,分配工作打破常规,坚持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由选择、优先照顾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和棚户区改造中具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拆迁户,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分配原则。分房之前,中心将所有房源信息在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分批组织廉租户到项目单位实地看房,让廉租户对住房的户型、面积心中有数。  为了让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明明白白选房,该中心在当天廉租住房分配现场设置了准备分配房源的宣传展板,从展板上可以清楚地了解所分配廉租房的位置、户型、朝向等内容。而且,此次廉租房分配全程由市众信公证处监督公证,确保此次分房的公开、公正、公平。(房改科)

市中心城区启动“公私产权混合房屋”出售工作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城市改造拆除部分直管公房,由于公房多为一层平房,面积较小,新建住宅套型较大,超出的面积由承租户出资购买,便形成了公私产权混合房屋,这是特定历史

条件下形成的产物。目前,市中心城区此类房屋公产面积约7500平方米。由于此类房产无法确权,不便管理,且承租户购买意愿强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相关政策,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产权混合房屋的公产部分出售给承租户。中心制定了《焦作市房产管理局解决“公私产权混合”房屋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组织焦东、焦西房管所对此类房产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按照公房出售程序给予办理,预计12月底以前完成这项工作。(房产科)

中心房产信息协查工作顺利完成 近日,为配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2008年以来建设用地使用等情况的审计工作,中心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承担此项工作的登记中心初始登记科在接到任务后,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并结合我市区划分布,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用了两周的时间,在新老系统筛查了千余幢楼房,最终将我市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4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47个开发小区、658幢住宅楼的建设用地、规划批准、登记办证等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完毕,并如期报送国家审计署,为下一步的审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登记中心)

安居看房团再度出手 10月25,焦作房信网网友又一次迎来了线下看房团活动,本次看房团精选了科技总部新城、常绿林溪谷、国金怡桂苑三大高性价比楼盘。此次看房活动时临旺季,无论从网友报名人数,还是从网友的现场反应来看,堪称火爆。分析原因,一方面,房信网以消费者需求为己任,不断为网友找好房,争优惠,已初步获得了网友的认可;另一方面,各大楼盘销售活动动作频频。2014焦作楼市爆发在即,下半场好戏已经开幕。(房信)

武陟房管中心大力整治居民楼院物业管理 一是出台《武陟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实行物业收费等级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四是增强物业管理透明度。五是加强业主委员会筹备宣传。六是大力指导组建业主委员会。目前,全县共有22家物业公司,管理居民楼院29个。依法吊销了一家物业公司的服务资质,对六家物业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武陟)

修武县首次分配经济适用房 926上午,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在县住建局三楼大会议室举行了首次经济适用房分配仪式,经过层层审核、严格把关,72户符合经适房分配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参加公开摇号选房,拿到了住房通知,国庆前后即将喜迁新居。据了解,此次摇号分配的经适房在县公共汽车站对面的惠民小区内,总建筑面积约为11841平方米,总投资1417余万元,共有住房5124套,剩余52套随后也将启动销售报名工作。(修武)

孟州市扎实推进廉租住房动态管理 共清理“因家庭条件发生改变、经商”等自身条件的提高而不再符合廉租户保障条件的共计7户。该中心每周组织工作人员利用中午及晚上时间,多次到廉租户家中排查廉租户入住及转租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并做好政策宣传,确保党的廉租政策深入人心。加大对“隐报瞒报、家庭成员变动不再符合标准、廉租房转租、转借及长期不在廉租房居住”等五种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结合定期对廉租户的收入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住房状况进行彻查。(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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