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9 08:00| 发布者: admin
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行为;配合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县(市)区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工作。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维护:大河网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