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焦作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及分配工作,保障住房困难群众需求,焦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焦作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与我市原住房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焦作市市区公共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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