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要求,我中心编制的2015年度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中心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大房产管理信息宣传力度,畅通与市民群众沟通交流渠道,增强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中心确立了以调研员宋太安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为整理、发布信息单位,其他各单位科室积极广泛参与的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其次,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我中心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住房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和时间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各类公开信息28份。在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的信息累计45条,其中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通知公告、信息公示12条,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法规11条。动态更新网站内容,全年更新通知公告36条,工作动态1篇,图片新闻6条,房管信息8期;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4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有待提高,与一些先进的单位和部门地方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反映在: 一是发展不均衡。大部分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但个别单位科室对此工作积极性不高,信息编辑和报送意识较差。 二是信息交流不够。 针对上述情况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从自身查找问题,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到贴近群众生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上来。 |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