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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缴

2017-03-02 08:00| 发布者: admin

 

经营性用房租金实行对原用户协议续签合同(租金实行每年上调与市场租金接近方式进行调整),收回的空闲房屋以公开竞租形式租赁。

住宅用房租金按照焦政办[94]《焦人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焦作市廉租房租金标准核定和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的批复》、焦发改服务[2010]424号《关于焦作市廉租房租金标准核定和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的通知》和焦发改服务[545]号《关于焦作市直管公房和廉租各楼层租金标准的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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