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成立于1986年12月,隶属于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8人(正科两名;副科1名;干部3名;工人两名),另有外聘人员3名,临时人员1名。所内部设办公室(含财务科)、房产科、维修科。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国有直管房屋的管理、租赁和维护工作。 2、管理方式:经营性用房租金实行对原用户协议递增续签合同,收回的空闲房屋以公开竞租形式租赁。住宅用房租金按照焦发改服务[545]号《关于焦作市直管公房和廉租各楼层租金标准的批复》执行。 二、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61万元,预算支出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8.83万元和公用金费支出9.96万元。项目支出172.2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均为零,公务用车维护费3.1万元。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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