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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成立于1986年12月,隶属于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8人(正科两名;副科1名;干部3名;工人两名),另有外聘人员4名,临时人员1名。所内部设办公室(含财务科)、房产科、维修科。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国有直管房屋的管理、租赁和维护工作。 2、管理方式:经营性用房租金实行对原用户协议递增续签合同,收回的空闲房屋以公开竞租形式租赁。住宅用房租金按照焦发改服务[545]号《关于焦作市直管公房和廉租各楼层租金标准的批复》执行。 二、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房所2016年收入总计208.5万元,支出总计152.06万元。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房管局本年收入合计2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64万元;其他收入0.4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2.86万元。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房所本年支出合计15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4万元,项目支出72.57万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房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8.5万元和152.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1万元和0.02万元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38.76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房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人员经费支出72.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65万元 。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3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8、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0万元 (2)国房所共有1辆公务用车。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 201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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