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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7期

2017-11-01 08:56| 发布者: admin

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房管中心
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10月31日召开动员会,正式进驻市房产管理中心,开展为期40天的巡察工作。巡察组全体成员及市房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干部及机关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动员会。第四巡察组组长刘中州在动员会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二是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在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巡察监督,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办主任李福顺要求巡察,一要提高政治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把握政治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三要增强政治责任,积极配合支持巡察组工作。
      张刚同志代表市房管中心党委表态。他表示,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房管中心进行巡察,既是一次政治体检,也是促进房管中心加强内部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转变作风的难得契机,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房管部门的关心和爱护。房管中心全体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思想高度重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如实报告有关事项,按时提供档案材料,认真听取、虚心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力调查核实,及时回应落实;注重整改提升,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更加优质高效地开展,全力以赴助力“四个焦作”建设,努力让市委放心,让人民群众舒心,让干部职工安心,做无愧于新时代的房管人。
      按照市委安排,此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监督被巡察单位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受理干部群众反映房管中心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其他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组公开了巡察起止时间及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接收短信手机号码,并在房管中心机关、所属单位及巡察组驻地设立征求意见箱。巡察期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2月8日),巡察组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7:30;举报电话:15239102506;邮政信箱:焦作市304#信箱;接收短信举报手机:18839101502;电子邮箱:jzswdsxcz@126.com,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焦作市房管中心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电话:0391—2925525       邮箱:jzfg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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