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政[2010]10号)以及市房产管理中心与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焦房文[2010]65号)文件精神,经各辖区审核,现将解放区、示范区、山阳区、马村区、中站区共计27户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受理对公示家庭资格有异议的举报。 举报地址: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8795233 2927108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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