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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后,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职责划分是什么,房管部门的主要职 ...

2018-06-22 10:38| 发布者: admin

      答:自全国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明确规定了: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明确规定了: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职责继续由房产管理部门承担。要求各级房管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建立、购房资格审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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