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新站运行
无障碍
手机扫码 分享此页

房屋所有权人意识不清楚,不能接受询问可否办理过后手续? ...

2018-06-22 10:45| 发布者: admin

      答: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产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其不能表达出售房产的意愿不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人的直系亲属可到法院申请认定房屋所有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一名监护人,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监护人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需做出将房屋出售所得用于房屋所有权人的生活和医疗等方面,不损害其利益的书面保证。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手机站

维护:大河网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