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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严禁转租、转借!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市房产管理中心重拳打击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对6户违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进行罚款并强制清退。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的艰巨任务。市房产管理中心始终把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后的使用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打击转租、转借等违法行为,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城区16个小区898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6户承租户存在违法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经过调查取证和立案审查,3月20日,市房产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违法转租、转借行为的李某某等6户家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5种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限制公共租赁住房的。 “下一步,这6户承租户将被强制清退,原承租公租房腾空退还后,将重新配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市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市房产管理中心提醒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和租赁合同规范入住,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均属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户,查处一户,清退一户,坚决遏制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现象。”市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利用公共租赁住房谋取个人私利的,将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据悉,按照规定,保障房家庭如有违规行为,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任何保障方式。 今后,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安居房真正让有需要的群众“安居”。 此外,该中心提醒广大群众,要通过正当渠道、正规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等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要轻信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能够代办公共租赁住房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造成租金损失和经济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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