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现象专项整治活动市场检查阶段工作于9月19日正式展开,参加此次市场检查的单位有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现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整治内容主要有: 一、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违规租赁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隐瞒真实住房租赁交易信息,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利用垄断房源等手段,单方面强制上涨租金; 四、违规收费、收取未明码标价费用; 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六、未按规定网签备案的。 其中,威胁、恐吓和暴力手段驱逐租客、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等涉黑行为,将列为重点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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