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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国房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国房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国用经营用房管理所成立于1986年12月,隶属于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7人(正科1名;副科1名;科员2名;工人3名),另有外聘人员7名。所内部设办公室(含财务科)、房产科、维修科。 (二)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国有直管房屋的管理、租赁、租金收缴和维护工作。 2、管理方式:经营性用房租金实行对原用户协议递增续签合同(租金实行每年上调与市场租金接近方式进行调整),收回的空闲房屋以公开竞租形式租赁。住宅用房租金按照焦政办[94号]《焦人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焦作市廉租房租金标准核定和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的批复》、焦发改服务[2010]424号《关于焦作市廉租房租金标准核定和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的通知》和焦发改服务[545]号《关于焦作市直管公房和廉租各楼层租金标准的批复》执行。
二、焦作市国用经营用房管理所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本预算公开仅包括焦作市国用经营用房管理所预算内容。
第二部分 国房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房所2020年收入259万元,支出总计25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 由于疫情原因我单位负责的直管房屋的租金收入减少,预算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房所2020年收入合计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房所2020年支出合计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6万元,占49.75%;项目支出130.14万元,占50.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房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4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我单位负责的直管房屋的租金收入减少,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此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房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41万元,占0.1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4万元,占13.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20.56万元,占85.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房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7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房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34万元。 比 2019年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94.62%。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0。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无此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比2019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比2019年减少1.3万元,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批复。 (三)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5.93%,主要原因:公务接待需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房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1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国房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1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7.68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3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6个,支出总额131.14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国房所固定资产总额2052.8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015.09万元,车辆19.98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主要是: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等;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九、直管公房: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房产,还包括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和大集体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福利房。 附件: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0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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