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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部门决算公开

2020-09-28 11:02| 发布者: admin


2019年度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国有直管房屋的管理、租赁和维护工作。2、管理方式:经营性用房租金实行对原用户协议递增续签合同,收回的空闲房屋以公开竞租形式租赁。住宅用房租金按照焦发改服务【545】号《关于焦作市直管公房和廉租各楼层租金标准的批复》执行。

二、机构设置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成立于1986年12月,隶属于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7人,另有外聘人员7名。所内部设办公室(含财务科)、房产科、维修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6.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91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9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00万元,占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55万元,占0.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8万元,占56.91%;项目支出125.46万元,占43.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6.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15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20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3.51万元,占11.53%;卫生健康支出3.17万元,占1.09%;住房保障支出253.92万元,占87.38%;。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进修及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1.19万元,支出决算为3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离退休工资上调。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离职1人 。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89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减少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9.30万元,增长21.5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增加、离退休工资上调 。其中:人员经费15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2.9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17%,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国际会议无会议等。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无。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1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购汽油。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车辆严重老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任务。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人员主要包括: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5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0.52万元;支出项目共10个,支出金额150.52万元。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10个,自评金额127.68万元;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部门评价或财政评价)1个,评价金额1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单位共有10个项目纳入绩效自评,其中八个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税金及附加由于国家政策减免税金,导致这个项目未完成预算,水电费由于有充抵、分摊电费未完成预算。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将房屋维修支出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房屋维修支出”项目全年预算15万元,实际执行数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实施效果:保障了国有经营用房的保值增值,确保房屋安全正常使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无,其中无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力的行为。

      十八、直管公房: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房产,还包括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和大集体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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