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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 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整改公告 ...

2020-11-04 12:07| 发布者: admin

       近期市审计局对我单位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对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个别门面房出租价格偏低、出租国有资产未招标问题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将对到期合同实行公开招租。1、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户到期合同实行公开招租;2、分批在公开媒体发布招租广告;3、申请财政预算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实施。
       二、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将位于民主路原房管局前楼一处109.94平方米门面房出租给河南亚鸿商贸有限公司,租金为77.31/月平方米,年租金为102000元,经审计实地调查,该处门面房实际经营者为洋洋手机店,按照河南亚鸿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联营合同,自2019年7月1日起洋洋手机店按每月营业额10%支付联营收益(月最低1万元)问题的情况说明
       根据问题我单位整改措施如下:1、提前终止与亚鸿商贸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2、从2020年7月1日起与该处房屋现使用人洋洋手机店签订租赁合同。鉴于该处房屋租金已接近市场租金水平,加上今年受疫情影响,手机生意整体下滑等原因,新签合同比原租金略有提高。3、明年提前三个月通知该用户,待合同到期后,根据市场行情对此营业房进行公开招租。
       三、2018年至2020年,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将位于民主路原房管局前楼一处238.56平方米门面房出租给安某用于服装经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53.6元,年租金为150000元(另有地下室与后二楼503.4平方米未计算)问题情况说明。
       1、我单位收回后二楼房屋。2、将位于民主路原房管局前楼南单元营业房租金上调;地下室进行计租。自2020年7月1日起年租金增收24000元。
       四、关于未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政策的问题
       目前,我单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要求,已签订减免租金协议76份,共减免房屋租金金额59万元;已申报退还租金3.5万元。
       五、关于对外有偿使用未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问题
       目前,我单位已将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手续,送市财政局报备。

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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