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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消防安全、高空抛(坠)物等被列入重点整治内容 我市现已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高空抛(坠)物安全防范、汛期安全防范、共有设施设备维护4个方面。市住房保障中心日前转发全省《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对整治行动进行具体部署。 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并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开展消防通道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物业小区是否张贴禁止“飞线充电”“人车同屋”“进楼入户”等警示标识,是否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电动车入户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是否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报告。 在高空抛(坠)物安全防范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张贴禁止高空抛物和防范坠物的宣传警示标识,发现高空抛(坠)物行为是否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是否加强对建筑外墙和搁置物、悬挂物,以及共用部位门窗、附属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制订高空作业应急预案,遇到极端天气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并安排人员安全撤离。 在汛期安全防范方面,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地势及物业服务项目特点,制订可操作性强的防汛防雷应急预案,建立防汛防雷值班制度,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室及人防、首层出入口、雨水排放系统、防雷设施等安全隐患点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安全。 在共有设施设备维护方面,把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列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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