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焦作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焦政〔2023〕15号政策解读 为加强对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市审计局拟订了《焦作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后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为更好推动《办法》落实,现对《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制定背景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审计制度 一是根据党中央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和审计署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2017年审计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由于原《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中的个别条款与审计署的要求不相符,市政府以《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令2011年第13号文件的决定》(焦政〔2017〕第16号)对其作出了废止决定。之后,我市未再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有关规定。 二是适应新修订的审计法关于投资审计范围的变化。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正后的审计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于2022年1月1日施行,其中将原《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修改为“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修订后的《审计法》投资审计范围增加了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要求。 三是落实市领导对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完善体制机制的批示精神。2023年1月11日,市领导对市审计局呈报的2022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报告作出了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从体制机制上防范问题发生的批示。 综上,根据修订后的审计法和审计署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规定和要求,以及落实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审计局结合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出现的投资新模式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起草了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草案。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五章共26条,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开展方式以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内容。第二章审计计划及审计实施,主要规定了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管理与审计实施要求,需要关注的审计重点事项以及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配合要求等。第三章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主要规定了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要求、审计发现案件的移送以及重点项目审计成果的上报等。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资料不予配合审计,项目单位在管理中违法违规以及审计人员违反审计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主要说明了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事业组织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执行依据、本办法的施行期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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