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 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中共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整改。 (一)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当即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学习,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于4月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中心上下形成了中心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相关责任单位(科室)各司其职,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台账。针对市委巡察组关于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的反馈意见和25个信访整改事项,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各责任科室对照各自牵头事项,坚持问题导向,逐件明确工作责任,逐项拉出问题单子,逐条细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制度,确保指示批示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三)立行立改。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迅速行动,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第一时间做出安排,立行立改。如群众不满意办证服务、房屋套次查询系统不兼容、保交楼问题焦作排名靠后等问题,已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强督导。住房保障中心每周班子例会上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催办制度,共书面、电话或口头催办80余次,对工作落实迟缓的4个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截至目前,30项整改事项已完成27项,应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后续相关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中心工作不到位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2021年党委会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凡是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等,逢会必学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先后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等10余篇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二是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上党课、测试竞赛等多种形式,使“第一议题”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形式相互补充,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自学27次,上党课3次,知识测试2次,交流研讨活动2次。三是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指针、找方法、找路径。党委书记、主任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谱写住房保障事业新篇章》为题带头上党课,随后党委班子成员也分别为基层党员上专题党课。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中心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物业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突出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提出可行性的措施建议。目前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共提交调研报告4篇。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房住不炒”指示不到位。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没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未及时研究落实办法,出台实施办法较晚。(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房住不炒”、住房制度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及4月2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有关住房精神的讲话均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范围扩大至全体干部职工,并严格学习签到和记录,确保了学习效果。二是加强宣传。在焦作日报专题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进行了宣传。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培训会,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相关领导和专家对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解读宣讲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5至6月份在全市开展了“住房保障政策进校园”宣传活动。三是加大落实力度。完善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程序,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认定办法,宣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金融、税费支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四是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下发工作要点,对房地产市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安排,结合中心“1+10+N”重点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房住不炒”的各项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3.机构改革不到位。市编委(焦编〔2019〕68号)明确要求“将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2020年12月起,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物业管理、预售证发放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无法解决。(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焦编〔2019〕68号文件精神,提高对机构改革工作的认识,在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真正使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二是中心党委高度重视行政职能划转工作。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多次与编办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沟通,先后召开4次会议就机构改革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在与编办沟通的基础上,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编办下发了《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焦编〔2023〕117号)文件。三是与省内其他兄弟地市联系,对机构改革后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借鉴,在编办的参与协调下,中心和市住建局进行4次沟通,就68项行政职能移交进行具体对接,目前正在积极对接中。 4.优化营商环境效果不佳。“交房即交证”行动要求2022年8月底实现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一窗受理”,市住房保障中心目前还未实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交房即交证工作,2022年11月9日升级完善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相关条款,明确开发企业“交房即交证”的条件。二是完成与市大数据局、“焦我办APP”的端口对接,涉及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相关单位可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向大数据局提出申请,以实现信息共享,满足契税缴纳、不动产登记等数据需求。三是针对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未实现一窗受理问题,将业务数据实时推送至大数据局,4月29日起已实现了“线上一窗办理”。四是围绕营商环境 “五件事”,制定《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一把手进大厅走流程活动,党委书记、主任两次深入行政服务大厅,督促工作人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目前“交房即交证”“审批事项免证可办”“有诉即办”等均已完成配合工作。五是为企业排忧解难。4月26日联合金融部门组织召开政策解读会和政银企对接会,相关银行与企业进行签约,共签约项目30个,签约金额60亿元,解决了企业资金难题。 5.群众缴纳购房契税时需要进行房屋套次查询,市住房保障中心房屋套次查询内部使用互不兼容的系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套次查询系统也不兼容,数据查询效率低下,导致群众办证多跑趟,与市委提出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市住房保障中心涉税房屋套次查询的数据治理推送工作,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准确。二是协调市大数据局,完成住房保障中心业务数据和不动产业务数据向大数据局综合平台推送工作,群众房屋套次实现了“一网一次”查询,满足群众契税缴纳的需求,截止目前已为群众办理查询业务10304套次。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住建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等文件,并组织交易所职工进行业务知识测试,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和办事效率,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6.配建公租房建设进展缓慢,目前有14个项目的配建公租房未交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边巡边改,在巡察过程中积极筹措房源,今年2月份将筹措的462套公租房进行了分配。二是建立公租房未交付项目台账,按照由易到难,有序分类推进公租房建设,交付使用欢乐颂、平光新锐9号楼配建公租房项目2个,基本建成清溪华庭、远华府郡、征云悦城南苑配建公租房项目3个。三是多次召开市区公租房建设推进会、工作例会,多次现场开展调研,加大督导力度,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建设过程中问题化解。 7.已分配公租房长期不能入住,个别配建公租房小区因小区消防等配套设施不到位,导致群众无法入住。(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辖区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将部分公租房小区纳入问题楼盘,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建设过程中问题化解。二是为缓解群众居住问题,筹集多套房源,对迫切需求住房的家庭再次进行分配安置,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生活居住问题。未选房家庭签订意向确认书,继续等待项目交付。三是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帮助企业申请保交楼资金,消防设备已安装到位,基本通过验收。四是与辖区政府积极沟通,协调资金用于项目燃气建设,目前燃气施工安装已完毕。 8.已交付使用的公租房存在配套设施滞后等问题。(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排查。从2022年12月19日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已交付项目配套设施不健全、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2大类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类进行整改。二是积极协调资金,共协调32.9万元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星凯国际公租房小区,增建了院墙、大门、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充电桩;太行名府小区增建150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桩;民馨苑廉租房小区全面改造了路灯、安装了新大门,居民居住的舒适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并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申请提前支付鹿港小镇配建公租房工程款,用于暖气安装。三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清溪华庭、征云悦城南苑配建公租房共投入约150余万元,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 (二)工作作风不实,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到位 1.以罚代管。对焦作市2家置业公司将已抵押的商品房出售、将已出售商品房办理抵押的违法行为只处罚未纠正。(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销售已抵押商品房的行为进行更正,尽快解押房屋与购房群众进行网签合同。二是经协调,抵押银行和企业已达成一致,对包含此9套类似问题的已抵押房屋,拟采取银行解押、企业回款、群众网签、回款用于偿还银行债务的方式,解决此问题,目前已进行到实际操作环节。三是印制《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要求各在售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张贴至售楼部明显位置,用以提醒购房群众查看预购项目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四是通过市大数据局协调,和不动产部门互相提供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已完成大数据中间库的建立。目前,住房保障中心业务数据和不动产业务数据已向大数据局综合平台推送工作,通过数据的互换互通,可以有效的避免抵押房屋上市的情况出现。 2.市住房保障中心在2020年3月和12月未按规定为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牵头成立调查组,对预售情况进行调查,责令时任首席代表、负责复审的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查,由主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近几年所批准的180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了“回头看”,重新对照操作规程梳理各项企业提交材料,未发现违规办理情况。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分别于5月17日、5月31日集中开展对《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办理规程》要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严格落实“三人同查”工作机制,严格进行核实比对,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无误。 3.市住房保障中心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备案进行注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牵头成立调查组,对违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情况进行调查,对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所长、科长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建章立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注销的工作意见》,把监管重点放在了“备案注销退房和再售网签”等环节,从根源上杜绝投机炒房,落实“房住不炒”的指示精神。三是实行开发企业承诺制,要求开发企业申请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时必须书面承诺,原购房人退房后,该房源面向市场公开销售,不允许购房人私下交易。合同备案注销后的房源再次销售签约,要一房一价,以现市场价格签订买卖合同,避免税费流失。四是开展行政限制,因购房人退房而注销买卖合同备案的,中心业务部门将该房源合同签订予以行政限制,待开发企业履行承诺、提交相关退房资料后,限制予以解除。 (三)整改意见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保障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积极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不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学理论,提高政治能力;学政策,提高管理水平;学业务,增强实战本领;学纪律,锻造过硬作风”的“四学”活动,着实抓深化、抓消化、抓转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提前谋划、科学安排党委会“第一议题”内容,逢会必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重点做好“1+10+N”、“保交楼”、公租房建设、“红色物业”创建等工作。三是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改进学习办法,灵活运用集体学习研讨、自学原文名著、专家讲座报告、观看专题视频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自学27次,上党课3次,知识测试2次,交流研讨活动2次。四是中心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物业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突出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提出可行性的措施建议。目前中心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共提交调研报告4篇。五是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后,及时围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进行研讨,研判我市房地产形势,制定了“优化配套布局、优化产品结构、优化服务质量、优化企业发展,政策联合、行业联手、城乡联接、部门联动”的“四优四联”工作思路。六是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指针、找方法、找路径,党委班子成员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谱写住房保障事业新篇章》《从三个维度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锚定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基层党员上专题党课。 2.从严管党治党,全面压实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带好队伍,当好表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落实,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日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做到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3月和6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做到了全覆盖。三是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四是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涉酒案件以案促改会议,选取本系统、身边人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坚持标本兼治。五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达到促进团结、加强监督的目的。六是修改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报备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断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 3.强化担当作为,着力转变工作作风。要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深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推进机构改革尽快到位,尽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破除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的懒政怠政情绪,把为民办实事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前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以及正在开展的“四学”活动、业务办理合法合规性审定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持续推进“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合并窗口,解决一次协办工作机制运转有梗阻、多次排队、多窗口办理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加强与市编办沟通协商,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加快机构改革推进速度,实现机构、职责、人员三到位。四是落实市委“四让”要求,完善机关科室和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真正把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用起来,推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在前期巡察整改成果基础上,对长期整改事项一抓到底。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中心工作不到位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2021年党委会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凡是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等,逢会必学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先后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等10余篇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二是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上党课、测试竞赛等多种形式,使“第一议题”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形式相互补充,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自学27次,上党课3次,知识测试2次,交流研讨活动2次。三是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指针、找方法、找路径。党委书记、主任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谱写住房保障事业新篇章》为题带头上党课,随后党委班子成员也分别为基层党员上专题党课。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中心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物业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突出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提出可行性的措施建议。目前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共提交调研报告4篇。 (二)整改意见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保障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积极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不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学理论,提高政治能力;学政策,提高管理水平;学业务,增强实战本领;学纪律,锻造过硬作风”的“四学”活动,着实抓深化、抓消化、抓转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提前谋划、科学安排党委会“第一议题”内容,逢会必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重点做好“1+10+N”、“保交楼”、公租房建设、“红色物业”创建等工作。三是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改进学习办法,灵活运用集体学习研讨、自学原文名著、专家讲座报告、观看专题视频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自学27次,上党课3次,知识测试2次,交流研讨活动2次。四是中心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物业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突出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提出可行性的措施建议。目前中心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共提交调研报告4篇。五是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后,及时围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进行研讨,研判我市房地产形势,制定了“优化配套布局、优化产品结构、优化服务质量、优化企业发展,政策联合、行业联手、城乡联接、部门联动”的“四优四联”工作思路。六是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指针、找方法、找路径,党委班子成员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谱写住房保障事业新篇章》《从三个维度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锚定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基层党员上专题党课。 2.从严管党治党,全面压实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带好队伍,当好表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落实,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日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做到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3月和6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做到了全覆盖。三是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四是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涉酒案件以案促改会议,选取本系统、身边人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坚持标本兼治。五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达到促进团结、加强监督的目的。六是修改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报备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断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 3.强化担当作为,着力转变工作作风。要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深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推进机构改革尽快到位,尽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破除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的懒政怠政情绪,把为民办实事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前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以及正在开展的“四学”活动、业务办理合法合规性审定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持续推进“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合并窗口,解决一次协办工作机制运转有梗阻、多次排队、多窗口办理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加强与市编办沟通协商,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加快机构改革推进速度,实现机构、职责、人员三到位。四是落实市委“四让”要求,完善机关科室和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真正把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用起来,推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机构改革不到位问题,督促市编办到兄弟地市考察学习,向市编委和市委组织部汇报,尽快完成68项行政职能的移交工作;对鹿港小镇未供暖问题督促企业和市财政局解决资金难题,争取早日开通暖气。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落实长效机制。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以及正在开展的“四学”活动、业务办理合法合规性审定工作结合起来,与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物业管理服务提升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中心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一安排、部署、推进,以发展检验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0月7日至11月6日。 联系方式: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0391-2925525;电子邮箱jzfgzx@163.com。
中共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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