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帮助物业管理各方,特别是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并有效运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11月17日上午,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市会议中心国际会议厅组织召开《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宣贯培训会,邀请法眼集团金牌讲师韩亚磊为大家授课,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韩老师围绕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人员资格、成立运行流程、运行职责、终止情形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细致、简单实用,并通过案例分析、知识分享、现场互动等教学方式,让大家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会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冰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切实理解弄通《办法》相关要义,明晰权利、义务和职责,有效助力制度实施,推动本辖区物业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同时,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和运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让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物业管理委员会成为物业管理服务的发声筒和监督者,进一步增强物业管理各方依法依规服务的意识,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及和谐文明小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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