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6〕104号)规定,现将2023年12月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0391-2927108、市人才交流中心0391-2118726),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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