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焦房文〔2023〕33号)规定,按照我单位就国有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置换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23〕2号)之要求,我单位对焦作市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11695996368P)担保资格进行确认。经确认,焦作市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备出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置换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资格,准予在我市市城区范围内从事该业务。 特此公告。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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