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10日起,对焦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欢迎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相关情况和审计组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情况进行监督。 一、审计组人员组成 组 长:梁 夏 副组长:张 枫、刘明胜 成 员:雷 燕、史升平、崔凯喃、刘子坤、肖晓、芦珊等 二、若反映被审计单位有关问题,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2楼 联系人:崔凯喃 联系电话:19837112350 电子邮箱:hndfgyqyj@163.com 三、若反映审计组成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有关问题,请与省审计厅纪检部门联系 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0371-65648308 省审计厅机关纪委:0371-65648148 电子邮箱:hnssjtjjz@163.com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焦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组 2025年6月10日 附 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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