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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的通报 ...

2025-06-20 17:06| 发布者: admin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根据焦作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要求,自2025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问题专项行动。现梳理一批典型案例,警示物业企业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严格自律,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案例一:沁阳和谐家园小区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问题。

       该小区由沁阳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小区业主反映,发现小区存在绿化枯死不补栽、凉亭顶部铁艺造型未维护、楼道小广告不清除、灭火器配备严重不足、景观水池内瓷砖脱落不修补等问题。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立即对沁阳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进行约谈,要求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服务义务,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沁阳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完成了整改。


       案例二:温县华洋湖畔天著小区物业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问题。

       该小区由郑州九尊商业管理公司温县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小区业主反映,发现该小区物业收取电费价格为0.6/元/度,高于国家制定的标准。温县住房保障中心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该企业仍拒绝履行整改义务,随后将线索移交县市场监管局处理。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认为该物业公司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九条第二项:“(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的规定,构成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已构成价格违法案件。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九条规定,责令该公司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6097.61元和罚款6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修武县云台观邸小区物业企业未按合同约定退还业主装修押金问题。

       该小区由盛行旅居生活服务(河北)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小区业主反映,发现该物业企业在退还装修押金环节,存在违约行为,涉及二期业主68户,每户3000元,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修武县住房保障中心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向涉事企业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该物业企业自接到通知后积极落实整改,其中28家业主81489.60元的装修押金全部退还到位,其余业主装修押金正在按程序陆续退还。


       案例四:解放区星凯国际小区的物业公司整治活动开展不力问题

       该小区由郑州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今年以来,该物业企业频繁更换物业经理,导致物业服务不到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力。经调查,该物业公司将保安、保洁等项目外包给焦作市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依然为郑州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解放区相关部门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稳定职工队伍,提供稳定的物业服务,同时积极配合开展物业整治活动。


       案例五:山阳区建业世和府小区2号楼负二楼斜坡无防护扶手的安全隐患问题。

       该小区由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小区业主反映,该企业于3月同意在2号楼负二楼斜坡处增设防护扶手,但迟迟未见施工。经查,该斜坡原设计未配置扶手,但考虑到实际需求,物业同意增设。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突发安全事故导致延期,物业及时采取铺设防滑垫等应急措施,并主动向业主说明情况。为保障高考环境,施工调整至6月10日复工,于近日完工。


       案例六:龙泉湖一号金地小区消防栓无水、电动车阻碍消防通道等问题。

       该小区由河南亿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5年5月20日,武陟县住房保障中心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栓无水等安全隐患。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该物业企业迅速采取措施:一是加强保安巡逻,及时清理违停电动车;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是修复消防栓供水系统。经复查,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案例七:博创云庭小区物业企业对小区私搭乱建行为未尽到劝阻、制止义务。

       该小区由焦作恋家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小区业主反应,发现该小区楼顶存在私搭乱建情况,物业企业未尽到劝阻、制止义务。高新区城建中心立即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物业企业迅速采取措施:一是主动与违建业主沟通协商,促成违建自行拆除;二是完善巡查制度,增加巡逻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提高业主满意度。目前整改正在进行中。


       案例八:建业春天里小区物业在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时沟通不足问题。

       该小区充电桩安装存在电力配套不足问题,小区规划配置9台变压器,实际仅2台正常运行,无法满足充电桩安装的电力负荷需求,剩余7台虽已施工完毕,但马村供电公司与市供电公司仍在对接启用事宜。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安装申请时,未主动向业主说明变压器配套制约这一核心问题,对业主咨询未建立有效沟通反馈机制,导致业主合理诉求长期未得到妥善处理。马村区住房保障中心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加强与业主的沟通,明确其服务责任;同时,督促置业公司加快与供电公司的对接进度,要求每周报送变压器启用进展。经多方协调,电力配套问题得到解决,业主充电桩已安装到位。


       案例九:枫墅湾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安装饮水设施、电梯内设置宣传广告。

       2025年5月28日,孟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协同城管局就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对枫墅湾小区进行检查,发现枫墅湾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安装饮水设施,电梯内设置宣传广告。孟州市城管局要求枫墅湾物业小区对饮水设施、电梯广告进行拆除整改,现已拆除。


       案例十:圣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公共收益性收支公示不明确问题。

       2025年3月25日,博爱县住房保障中心在对芦桥小区检查过程中,发现焦作市圣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公共收益性收支公示不明确等行为,并现场口头提醒整改,后该公司未进行整改。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取证后对该公司处以10010元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中站和美小区物业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问题。

       该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内今年首次出现了蟑螂侵扰现象,并质疑物业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是否到位。中站区住房保障中心督促该安置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向业主反馈已关注问题。小区物业组织人员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排查,查找蟑螂孳生源头和活动路径。经协调爱卫办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对该安置小区进行了全面专业消杀,力求根除虫害。并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该区住房保障中心联动各辖区办事处和爱卫办,将专业消杀服务扩展至全区多个物业小区,有效提升了全区居住环境的卫生水平。


       各物业企业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服务职责,规范公共收益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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