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7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一位大约35岁左右的男同志手持一面印有“不忘初心、为民办事”的大红锦旗径直来到市房产管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资金监管科窗口,激动万分地对着窗口工作人员说:“谢谢,真得太感谢你们了!你们解决了我自己两个月都没有解决的大事,帮我大忙了,今天我专门来给你们资金监管科送锦旗来了。” 群众点赞优质服务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这位男同志叫谷文强,2018年6月23日在某小区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款数万元交入了开发企业的监管账户,且尚未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家里有突发情况,急需用钱,不能买房了,于是他就多次到开发企业申请退还首付款,但开发企业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明确解决日期。 两个多月后,也就是2018年9月6日购房人谷文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打了市房产管理中心交易大厅资金监管科的电话,窗口工作人员郝增双接通电话了解情况后及时给他做出了解释:“打入资金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作为购房款,在开发企业未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手中时,依据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规定,此款项仍属于购房者所有,你因家中有突发情况申请退款,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你到我们资金监管窗口共同申请办理退款手续。你的情况我会及时给我们领导汇报,帮助你协调开发企业办理退款事谊。” 资金监管科郝增双接完电话后就将此情况汇报给了科、所领导,并及时与开发企业进行了沟通协调,9月10日下午开发企业及时安排专人准备退款资料并通知购房人谷文强到交易大厅资金监管窗口提交了退款手续,资金监管科按立等可取的工作程序进行了受理审核,第二天就通知监管银行来领取退款审批意见书,监管银行及时将数万元的首付款打入谷文强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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