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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报公共租赁住房核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后期运营管理,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我中心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公共租赁住房核查整治活动。 入户核查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此次核查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已分配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检查组将对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出现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其他情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租户清退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后期运营管理单位进行了第一阶段为期两周的入户核查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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