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新站运行
无障碍
手机扫码 分享此页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2009-05-08 08:00| 发布者: admin

    根据市委及我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分析检查阶段是巩固和扩大学习调研成果,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这一阶段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就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二阶段时间安排
    从2009年5月上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
二、第二阶段主要任务
    坚持以“新作风、新举措、新形象”为载体,以“倾听民声、关注民情、集中民智”为抓手,与“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检查评议、整改建制阶段相结合,认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精心组织群众评议。
三、第二阶段重点环节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确定好生活会主题。专题民主生活会要联系我局工作实际,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确定主题。(2)查找好存在问题。要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局的发展实践,紧密联系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实际,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分析原因。(3)准备好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4)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吸取经验教训,自觉改进提高。(5)组织好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可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老干部列席。要邀请上级纪委、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派人列席,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提高思想认识,不纠缠历史旧账。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认识。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1)实事求是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充分反映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要深入分析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局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充分反映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形成的共识,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2)深刻检查分析。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切实做到查摆问题突出客观性、剖析原因突出深刻性、明确方向突出科学性、整改落实措施突出可操作性,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报告。(3)反复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4)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方式,认真组织群众评议。要坚持代表性、层次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合理确定参评人员范围,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要着重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改进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要尊重党员群众的评议意见,使群众评议的过程成为上下交流、取得更广泛共识的过程。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第二阶段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第二阶段是巩固和检验前一阶段成果,是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层面进入实践层面的重要环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关注,必须加强领导、指导和引导,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联系实际查找问题,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带头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2、边查边改。要着眼房管事业发展全局和下一个三年发展规划的内容,坚持一手抓问题查找,一手抓问题解决,对调查研究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当前能解决的,抓紧时间解决;短时间不能解决的,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能改的立即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整改。
    3、把握标准。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找准问题,敢于摆出问题、揭露问题,防止程序不清、动作不全的现象,克服剖析不深、报告不实的情况,杜绝措施不当、群众不满等问题,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地推进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
 
                            中共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2009年5月5日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手机站

维护:大河网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