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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管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2010-11-14 08:00| 发布者: admin

 

焦作市房管局关于开展2009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焦房文〔201017

 

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根据豫建住房[2010]69号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物业服务(管理)企业资质进行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1231之前,已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重点考核企业是否满足与其资质等级相符的条件,包括注册资金,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物业管理类型及管理的各类物业建筑面积,收费情况等。

(二)企业内部管理。重点考核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企业章程及人事、财务、经营等各类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信用档案,企业资质档案等资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企业经营业绩。重点考核200911以来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经营业绩,包括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合法经营;在资质申报、资质升级中有无弄作假,虚报业绩等情况;接管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管理面积与资质级别是否相符,收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合同执行;物业管理收费及支出是否公开并接受业主监督;是否存在擅自转包项目的行为。

(四)企业的服务和职业道德。重点考核企业是否遵纪守法、执行行业规范和标准;企业在交接中是否按照规定交接有关资料、有无违规现象;企业在管理服务中有无恶劣事件发生。

三、考核申报材料

(一)企业考核申报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5.人员变动情况及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复印件、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验件)

6.企业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

7.自检报告;

82009年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详细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9.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数据盘;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先自检自查,根据考核主要内容写出自检报告,填写考核申报表,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注销资质。20091231之前已定级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20104月底未通过资质动态考核,资质证书作废。

(二)时间安排

2010325之前,各企业完成考核资料上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资质动态考核中各等级企业的条件应当符合《河南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实施细则》规定。对取得暂定资质一年以上,仍未接管物业管理项目的企业,取消其暂定资质。

(二)各企业如实填报自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考核不合格和服务质量差、发生重大纠纷投诉事件的企业,经核实后,要降低或注销资质等级。

(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从河南省建设厅网站(网址:www.hnjs.gov.cn)下载,并以A4纸填报打印后一式三份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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