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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7期

2011-05-24 08:00| 发布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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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1年3月21

 

《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论述: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之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机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订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办公室选编)

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加快企业发展  一是加大企业工作支持力度。专门成立了中心企业办,制定出台了加快中心所属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理清了企业的发展思路,理顺了企业管理体制,建立了企业发展机制,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程序调整充实了焦东所、焦西所、测绘公司和居园公司领导班子,为企业发展增添了活力。三是组建成立新的企业。结合新的工作形势需要,正式挂牌成立了房信网络科技公司、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在两家公司已步入正常运转轨道,完善了房产管理的服务职能,增强了全局的综合实力。四是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在保证企业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了中心所属住宅开发公司的改制工作,建筑设计院也注册成立了新公司,改制已进入审计阶段,正在顺利推进。五是积极拓展业务经营。中心所属企业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努力扩宽经营门路,增效创收。居园中介公司在做好二手房买卖、房产代理等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成功协办了第十届房博会,全年完成各项收入102万元,公司效益明显。房信网络科技公司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年度责任目标,积极搞好各项服务保障,完成“焦作房地产信息网”的研发和前期运营。(办公室)

中心对社会治安重点位置排查整治  中心接市综治办《关于继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政治工作的通知》后,组织房产科、物业科、政策督察科、房地产监察大队、交易所等科(所),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租赁市场、物业市场进行了认真排查。

中介市场方面。在中心备案的27家中介均能按照行业要求认真开展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没有发现经纪机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谋取不当利益等现象。同时,发现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存在乱收费、坑骗顾客现象。在租赁市场方面。检查人员上门向房屋出租人下发《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的通知》。敦促出租人及时将租赁房屋到市房管中心登记备案,指导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房屋安全协议》。在物业市场方面。检查人员发现大部分物业小区都能按照要求进行人防技防,物业与业主关系比较融洽。有个别住宅小区有毁坏公共绿地,私搭乱建、种菜、种庄稼现象。

为及时解决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治安隐患,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心成立排查整治工作小组,每周各抽5家中介企业、物业企业、租赁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每个物业公司对自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并对小区不定期检查。取缔非法经营的房产中介机构。(法制科)

我市“房投”同比下降7.5%  今年2月份我市房地产完成投资为4.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5%,各县市区“房投”形势不一,仅有4个县市出现了增长,其他县市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增长的县市区为博爱县5384万元、增长为236.5%;武陟县1400万元、增长3.7%;沁阳市5245万元、增长368.3%;高新区5237万元、增长9.7%。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下降的县市区为解放区为1.0亿元、下降15%;山阳区1.9亿元、下降13%;修武县281万元、下降60.5%;温县1000万元、下降83.3%。孟州市2月“房投”出现了零投资。(郭辉)

焦西房管所积极经济开展“新风杯”活动  焦西房管所将“新风杯”活动与本所工作任务相结合,广泛动员、认真部署,深入开展“新风杯”活动。一是在所一楼设立服务大厅,组织房管科和维修科联合办公,方便群众缴费、报修,打造便民、高效、快捷绿色通道。二是安排房管员和维修人员对辖区承租户住房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责任到人、物资落实,措施到位。三是在所办公大楼悬挂“我是房管人 文明树新风”横幅,不定期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焦西所)

焦东房管所获山阳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316日上午,山阳区召开平安建设大会,对平安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焦东房管所被评为2010年度山阳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焦东所)

沁阳完善保障措施打造“住有所居”工程  截至目前,沁阳市累计开工建设廉租住房 11.1万平方米,其中具备使用条件的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201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和租金补贴标准较上一年度均有所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低保户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

一是出台一套政策,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沁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增加投资、扩大消费、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对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相继出台了《沁阳市市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促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廉租住房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规范一组程序,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制定了详细的办理廉租住房申请、审批、公示流程;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实行一户一档,按办事处、社区进行分类归档。为有效解决申请家庭资格审查难的问题,实行了住房保障申请经常化、审批制度化、发放程序化。三是保证一个公开,让住房保障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沁阳市出台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及《廉租住房分配方案》,公开所有工作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跟踪监督。实行阳光作业,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了住房困难群众能够改善住房条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沁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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