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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简报第13期

2011-05-24 08:00| 发布者: admin

 

棚户区改造简报

13

焦作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1 

贾书君深入棚户区调研并在联席会上要求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011,贾书君副市长等人深入鸡鸭场棚户区等5个棚改工程现场进行调研,随后在房管中心6楼会议室召开了市区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

  这天下午3点,贾书君副市长在市区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晋源、常务副主任冯全义陪同下,先后来到鸡鸭场棚户区、焦克路北棚户区、解放西路北棚户区、化三棚户区、焦东北路三号院棚户区进行了实地调研。随后在房管中心6楼会议室召开了市区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

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贾书君副市长在总结了前段棚改工作后,指出当前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一)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问题影响了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等工作进展。因时间紧迫部分项目控规审批后在编制实施方案时涉及到许多细节问题,如联盟卫材、平光西区等项目实施方案无法完成编制,拆迁等各种手续无法办理。(二)先锋街项目改造主体还未确定。如果由解放区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因煤矿棚户区改造政策更优惠,群众在比较后会持反对意见;如果由焦煤集团按煤矿棚户区改造,改造区域又涉及到一些非矿务局系统居民群众,这一矛盾需要抓紧研究解决。(三)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模式问题。各区提出要求采用我市棚户区改造配套政策中的后两种改造模式,但这需要国土部门尽快明确具体实施程序,否则项目运作无法进行。(四)关于项目审批程序。一些部门坚持按照其部门规定的程序逐步逐项审批,没有执行棚户区改造优惠配套政策中规定的简易审批程序,这将直接造成办理拆迁许可证速度相当缓慢。(五)各区的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客观上讲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对各项目主体来说都是一项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此专门制定下发了编制指导纲要,并多次进行指导,但各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工作不细致、重复劳动多、进度不快等问题,造成部分项目方案不能及时上报审批。到目前为止,形成上报的只有13个项目,因涉及规划等问题有4个项目未编制完成,还有一些具备条件的迟迟完成不了编制上报工作。

贾书君副市长对下一步工做出了具体部署:(一)部分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遗留问题由规划局负责尽快予以解决,对待个别问题要个别研究,在不违背原则的条件下,尽量给予照顾和支持。(二)加大焦煤集团5个项目协调力度,尽快确定先锋街项目的改造主体,需要市里出面协调的,解放区要拿出协调方案意见。(三)国土部门要加快研究城市棚户区改造模式的具体实施程序,哪一种便捷就用哪种模式,要抓紧确定下来。(四)市棚改办和各区政府要督促、指导好所有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重点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编制,1013号前要报棚改办和领导小组。(五)严格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区棚户区改造优惠配套政策的通知》(焦政办(201096号)精神,督促加快项目各项手续审批进度。市政府对项目方案审批后,工矿棚户区在拆迁前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市城乡规划局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复、市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市城乡规划局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拆迁办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棚户区在拆迁前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市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市拆迁办拆迁调查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计划通知、市拆迁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每个项目要制定审批单,明确审批时限,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快实施拆迁这个中心密切配合、交叉作业,互相对接。(六)按照全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进度要求,10月底前全部项目要开始动迁,各项工作都要往前赶,不能拖也不能等。工矿棚户区的拆迁工作可以先行一步,在办理拆迁许可证之前,可先行对公房及厂房进行拆迁;其它项目要抓紧时间办理拆迁许可证,尽快开始拆迁工作。(七)督导检查组本周开始要与工程项目组结合,对每个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按照项目单督查手续办理审批情况,每周通报一次,上报主要领导。(八)有关宣传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市区棚户区改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宣传发动,建立新闻单位、各区、实施主体三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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