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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管局关于落实省定十大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2-01-29 08:29|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0845

 

焦作市房管局关于落实

省定十大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市委、市政府督察室:

按照省定十大实事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房管局党委高度重视,将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加大督查力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省定十大实事整体工作情况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一是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十件实事。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以后,焦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市经济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把关注民生作为重点,经过广泛征求民意和进行公开投票,正式把住房保障列为2008年焦作市委市政府为群众承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市政府主抓城建的王哲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房管、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讨论我市廉租住房的建设、设计、地块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明确了由房管局牵头组织廉租房建设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搞好配合,确保政府十件实事落到实处。

2、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宣传力度

一是从我市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媒体广泛征求2008年十件实事,动员群众参与,广泛征求民意、将住房保障作为十件实事之一。二是以不同形式通过媒体宣传我市几年来廉租住房工作成绩,解读廉租住房有关政策,使群众明确了廉租住房的条件和申报程序等。三是通过媒体公布廉租房建设计划,直接把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举措宣传给群众,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3、科学安排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省《关于下达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规划、选址、设计等工作,专门成立了焦作市廉租住房建设办公室,工作目标全部落实到责任科室,明确到个人,并建立了目标台帐,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实施目标考核。同时积极搞好部门协调,同心协力做好2008年廉租房建设工作。

二是制定建设计划。首先编制了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根据我市低收入家庭的调查和登记情况,我们及时研究制定了今后三年内的住房保障计划和发展规划。在报市政府批准后,计划在2008年建设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建设限价房28万平方米,在三年时间内,总量建设72.8万平方米限价房对城区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且申请解决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其次编制完成了2008年、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向省建设厅进行了备案;计划确定了市区年度各类住房建设总量和结构比例,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具体目标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建设面积。

三是做好前期准备。2008年我市申报廉租住房项目4个(其中县(市)1个),建设规模3.5万平方米(县(市)5000平方米约700套廉租房,总投资概算约4000万元(其中县(市)400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办理前期相关手续中。

4、积极争取中央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编报我省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要求,积极展开申请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按照我市廉租住房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可申请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我市在国家及省发改委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地完成了有关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规划、土地、资金证明、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同时办结,省发改委对我市廉租房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相关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审批。

5、修改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根据国发[2007]24号、豫政[2007]7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04年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房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另起草了《焦作市限价商品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办法》,目前已全部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6、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

去年,我市对城市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550/月)、无房户或租赁房屋以及有私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家庭住房状况展开了全面调查工作,共登记16973户家庭,并建立了档案资料。今年,按照省厅的要求,我们合理安排,科学归档,对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进行了认真整理和完善,全部录入微机管理,为今后抓好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市向省建设厅、财政厅争取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118万元,其中市中心五城区共分配资金891万元,县市分配资金22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目前,我局已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发放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待政府批准后,我们将对全市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共计11504户,按775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上半年省定十大实事具体进展情况

1、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

通过调查摸底,我市共确定了焦煤集团原棚户区80处,总计24.57万平方米,占地1075.21亩,规划新建小区10处,建筑面积55.95万平方米。现10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其中主体已竣工面积23.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粉刷和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施工。

2、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情况

我局做为牵头单位,与土地、规划部门配合,已初步选定在焦作市解放区南通路、山阳区解放东路、中站区跃进路、马村区光明路4处建设廉租房3万平方米。现土地部门正在进行具体的选址工作、规划部门正在进行具体规划,廉租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和土地划拨等前期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租金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在去年基础上再次提高廉租户租金补贴标准,一人户家庭由60/月提高到150/月,二人户家庭由80/月提高到170/月,三人户以上家庭由90/月提高到200/月,新标准从今年元月份起执行。2008年财政预算按新标准计算,已安排财政资金250万元用于今年廉租户租金补贴发放,目前我局正在对全市廉租户资格进行复核,将于6月底前把上半年租金补贴全部发放到户。

4、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我们加强了对各县(市)开展廉租住房工作的督导力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到各县(市)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百分考核。目前,各县(市)都相继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全面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开展了住房调查工作,并陆续发放了租金补贴,其中,博爱县、孟州市房管部门还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科,配备了专职人员,专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为县(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开了个好头。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尽快出台《焦作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2、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待具体建设地点选定后,及时组织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和开工手续办理工作,确保廉租建设项目尽早开工。

3、做好全市廉租住房户的租金补贴发放工作。做好2008年度廉租住房户的调查摸底工作,继续扩大保障覆盖面;积极筹备好补贴资金,及时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到廉租户手中。

4、推进限价房建设工作。报请市政府尽快出台《焦作市限价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特别是加大对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的控制,切实缓解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5、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开展廉租住房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年底前各县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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