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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08〕51号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 第228号提案的答复 王孝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大力建设出租住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廉租住房建设已列入市委市政府2008年十件实事之一 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早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利用500万元房改售房资金,在军民街建设了首批廉租住房,建成面积 市委市政府对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高度重视,今年这项工作已经作为十件实事之一,列入了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一是再次提高了租金补贴标准;二是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投入力度,计划拿出3600万元,建设 二、限价房建设提上议事日程 市政府计划加大限价房建设力度,以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问题。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局已经起草了《焦作市市区限价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办法》,目前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 三、经济房建设有序推进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同属于住房保障范畴。自1997年我市启动安居工程以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先后有8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成投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1.2万余户。近年来,由于没有单位申报新的经济房建设项目,因此目前在建的只有焦煤集团的翠园小区续建工程,今年又新增了马村的一个经济房项目约1.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褚海林 联系电话:2925525 邮 编: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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