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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51号提案的答复

2012-01-29 08:30|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0949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051号提案的答复

 

蒋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美化城市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几年城中村改造的进展

焦作市中心城区共有61个城中村,经政府把关、公示,先后共确定2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2004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工作的意见》,对改造中有关土地利用、拆迁、建设费用减免等作了规定;2007年,又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焦政〔200710号),着重对土地招拍挂、拆迁组织等作出进一步规定。截止2008年底,已先后对9个城中村开始进行改造,投入4.7亿元资金,改造面积达24.88万平方米,其它城中村改造正在逐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几年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在具体改造项目进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造成改造工作进展缓慢。主要问题有:一是市政府(200710号文中规定的毛地拍挂工作进行不下去。现在城中村项目土地手续仍要求提供不少于80%的拆迁安置协议,也就是讲必须先拆迁。而在前期阶段,没有土地手续拆迁许可证发不下来,并且最主要的是土地使用者(拆迁主体)现阶段根本无法确定。二是优惠政策还不够。城中村现有建筑容积率多数在0.6以上,按安置住房价格(1800元每平方米)安置,仅安置费用每亩地在72万,成本很高,相对应表明政策优惠幅度小无足够的吸引力;即使新城区与城中村改造取得土地费用相同,由于拆迁时间的不好把握,因此开发商宁愿参加净地的招拍挂而不愿参与城中村拆迁改造。三是拆迁工作艰难,拆迁主体力量弱,补偿标准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城中村开发改造力度,解决开发改造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慢等问题,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的主导作用

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主要力量来自政府。一是健全指挥系统与“一把手”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相互衔接、政令畅通、运转有序的运行网络。二是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城市规划部门应预先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全市城中村改造的依据。三是根据郑州、漯河模式,按照市政府(200710号文要求,解决拆迁前(毛地)土地的挂牌问题,让开发商和广大群众了解城中村开发改造中土地处置程序及相关内容。

(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

一是制定让利于群众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办法,另外明确强制措施实施的手段和前提。二是加大拆迁户安置用房的建设力度,具备一定条件(资金充足)的,按照“先建后拆”、“先安置再建设”的方式,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减少拆迁阻力。三是按照漯河市汇源区干河陈村的优惠政策模式,提供城中村开发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于建筑密度高、人群密度大的项目,要相应提高规划容积。

(三)各方共同努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目前,我局已就有关问题重新修订了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并报市政府,正在征求其他部门意见,争取尽快出台。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中村开发改造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市政府对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开发商的开发改造信心,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营造环境,多想办法,主动介入,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城中村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09年7月27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褚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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