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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2012-01-29 08:30|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0951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124号提案的答复

 

李发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的管理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

为了应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现状,及时制定出能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我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开发企业、购房群众进行调研,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我省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参考借鉴外省市有关政策和措施,拟定了《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我市这次制定的《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除了吸纳了国家、省最近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外,又立足于我市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从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职能,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和住房消费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力促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在政府职能方面,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综合协调职能。主要措施是:1建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主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市房地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我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房地产开发、销售形势,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影响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2、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举办政银企座谈会,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及时协调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困难,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其次,在住房消费方面,要求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主要措施中除了国家、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外,重点采取了加大了财政资金补贴的办法。提出从现在起,到2009年底前,对全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缴纳的契税,对五年以内的二手房及144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交易中征收的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时,市财政根据交易时间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2009年第1季度前全额补贴,第2季度补贴80%,第34季度补贴50%);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拆迁人在购置住房时,对购房款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部分缴纳的契税,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第三、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方面,要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主要措施是:1、在房地产项目审批上,在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确保不低于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在全市范围内宏观控制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全部住房的比例。2、在土地使用上,一是对连片开发改造50亩以上的项目,土地出让金除上缴省财政和扣除相关费用外,净收益可全额支持辖区政府用于拆迁安置,积极鼓励以辖区政府为主体进行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二是对于已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交完全部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可根据宗地的实际用途办理分割土地使用证。三是对2008年以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2008年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可免缴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2008年以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2008年年底前开工建设的,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可延期至2009630日前缴纳。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抓紧开工建设。3、在房屋开发建设上,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从严控制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品房销售环境。二是积极鼓励在划定区域内进行高层房地产项目开发。对开发建设高层房地产项目的,继续享受市政府关于鼓励建设高层建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超过2.5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批准调整详细规划的,增容部分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可予全额扶持。4、在房地产销售上,一是降低预售门槛。在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体系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二是调整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对房地产项目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未销售的房屋停止销售后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手续,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将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二、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我市紧紧抓住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组织开展廉租住房建设和老工矿企业危旧住房、城中村、老煤炭工业基地棚户区等改造工作,成立了领导组织,制定了规划方案,出台了优惠政策,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已先后批准90多家企业,利用企业剩余土地或对原有老家属院进行改造,共建成住房面积150万平方米;先后对9个城中村开始进行改造,投入4.7亿元资金,改造面积达24.88万平方米,其它城中村改造正在逐步推进;2008年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56万平方米,可提供7178套房屋;2009我市共有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规模21.8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34亿元,目前已开工4000平方米,完成投资200余万元,有三个项目正在进行土地附着物拆迁、地质勘探和规划、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方面,2008年我市争取国家投资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9个,其中县(市)6个。建设规模8.51万平方米,其中:县(市)5.51万平方米,共建设廉租房1717套,总投资859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2163万元,省财政补贴1261万元,市财政配套2440万元,县财政配套2732万元)。目前,2008年第一批廉租房建设项目3个,建设规模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400万元,现市区的中站、马村和解放东路项目主体已经完工,内外装饰结束,正在进行门窗安装和室内配套设施施工,竣工后可安置515户廉租户;孟州市廉住房项目已经进入验收阶段,可安置100户廉租户。2008年四季度新增第二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6个,建设规模5.51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196万元,已完成投资4058万元,占总投资的78%。现市区解放东路项目主体竣工在即,正在进行室外配套施工等工作,可安置100户廉租户;县(市)5个项目已经全面开工,项目建成后可安置1002户廉租户。2009年我市争取国家投资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0(全部在县里),建设规模21.37万平方米,共建设廉租房4474套,总投资23551万元(其中:中央补贴6711万元,省财政补贴1230万元,市财政配套695万元,县财政配套14915万元)。目前,县(市)有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现完成投资300多万元,其他项目正在做开工前期准备工作,预计7月初可全面开工。

今年,省财政还安排2亿元资金对各地市开展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住房、城中村改造实施以奖代补,目前已有1亿元按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城中村拆迁面积和廉租房建设任务进行了预分配。我市已开始启动此项工作,正在积极申报项目。另外,我局还向市政府提出了将全市棚户区、危旧住房、城中村改造工作与南水北调拆迁安置工程结合,以争取省奖励资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09年7月27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褚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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