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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09〕51号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李发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的管理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 为了应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现状,及时制定出能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我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开发企业、购房群众进行调研,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我省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参考借鉴外省市有关政策和措施,拟定了《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我市这次制定的《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除了吸纳了国家、省最近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外,又立足于我市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从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职能,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和住房消费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力促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在政府职能方面,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综合协调职能。主要措施是:1建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主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市房地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我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房地产开发、销售形势,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影响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2、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举办政银企座谈会,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及时协调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困难,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其次,在住房消费方面,要求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主要措施中除了国家、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外,重点采取了加大了财政资金补贴的办法。提出从现在起,到2009年底前,对全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缴纳的契税,对五年以内的二手房及 第三、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方面,要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主要措施是:1、在房地产项目审批上,在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确保不低于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在全市范围内宏观控制 二、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我市紧紧抓住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组织开展廉租住房建设和老工矿企业危旧住房、城中村、老煤炭工业基地棚户区等改造工作,成立了领导组织,制定了规划方案,出台了优惠政策,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已先后批准90多家企业,利用企业剩余土地或对原有老家属院进行改造,共建成住房面积150万平方米;先后对9个城中村开始进行改造,投入4.7亿元资金,改造面积达24.88万平方米,其它城中村改造正在逐步推进;2008年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56万平方米,可提供7178套房屋;2009年我市共有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规模21.8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34亿元,目前已开工 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方面,2008年我市争取国家投资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9个,其中县(市)6个。建设规模8.51万平方米,其中:县(市)5.51万平方米,共建设廉租房1717套,总投资859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2163万元,省财政补贴1261万元,市财政配套2440万元,县财政配套2732万元)。目前,2008年第一批廉租房建设项目3个,建设规模 今年,省财政还安排2亿元资金对各地市开展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住房、城中村改造实施以奖代补,目前已有1亿元按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城中村拆迁面积和廉租房建设任务进行了预分配。我市已开始启动此项工作,正在积极申报项目。另外,我局还向市政府提出了将全市棚户区、危旧住房、城中村改造工作与南水北调拆迁安置工程结合,以争取省奖励资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2925525 邮 编: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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