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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11〕66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1〕18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房产管理局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通知精神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报考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的报名工作。报名汇总后,于 二、市解放区、山阳区、高新区辖区内报考人员报名地点:焦作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联系电话:2925666。 三、报考人员需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电脑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老考生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电脑打印)、2010年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四、报名时间: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详情请参见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zfdc.gov.cn/ )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考试报名安排以及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详情请参见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zfdc.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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