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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11〕107号 办理结果:B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武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撤村建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已经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保留农村模式的居住区域,南水北调工程区域除外。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始于2004年,截至目前全市共确定了26个城中村,其中经批准启动的项目有11个,批准启动的项目已开工的有10个,已累计完成投资5.43亿元,开工33. 市政府先后两次出台了有关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文件,成立了城中村开发改造领导小组,各区也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但由于征收补偿、优惠政策、手续办理等原因各方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不高,整体推进还比较缓慢,目前对于改造条件成熟的城中村,由各区政府组织积极推进。 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2010年,完成了文成路、映湖路建设扫尾工程;完成了建设西路、丰收路慢车道大修工程;投资1000万元完成了5座危桥改造加固工程;投资650万元完成了民主南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投资350万元完成了太行路路灯改造工程。2011年,又投资8000余万元,对民主路、南通路、太行路等7条道路进行了大修。 (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方面。近年来,市政设施日常维护不断加强。配合省级文明城市复检和云台山国际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加强了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桥涵、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养护和维修,每年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对城市设施进行了维护,维修路灯2.2万盏次,主次干道明灯率达98%,设施完好率98%以上。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石卫华 联系电话:2925525 邮 编: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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