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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03-28 08:00| 发布者: admin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的2011年度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中心为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大房产管理信息宣传力度,增进与市民群众沟通交流,强化社会各界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我中心确立了以宋太安副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为整理、发布信息单位,其他各单位科室积极广泛参与的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增加政务公开宣传投入,搭建优良的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平台。

(二)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大培训力度。今年我中心加强了网络信息公开力度,在天涯社区、网易社区、新浪论坛等知名网站发布信息组稿60多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政务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成立后,我局及时指派专人与查阅中心联系,学习掌握有关有关格式和内容要求,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各类文件264份,全部符合要求,同时将文件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向省住建厅报送信息近70条,采用信息45条;刊发《房管信息》37期;印制《棚户区改造》简报25期、《保障房建设》简报16期。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保障性住房宣传稿件58张篇。信息59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中心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一些先进的单位和部门地方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反映在:

一是发展不平衡。就单位看,一些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工作较为出色。但个别单位对此工作积极性不高,认识上有待提高,

二是信息交流不够。

针对上述情况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从自身查找问题,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到贴近群众生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上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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