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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12〕1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2012年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业政策,坚持“强化素质,重塑形象,科学管理,加快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房产行业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搞活企业经营,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推进、改善市民人居环境以及焦作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目标: 1.全局完成总收入2154万元,其中规费收入376万元,经营性收入1778万元。 2.完成省定住房保障目标任,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359套,竣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0套。 3.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房价增长幅度低于全市GDP增长幅度;改善全市人居环境,组织竣工住宅130万平方米;发挥房地产交易市场会展大厅功能,为企业提供房屋展示展销服务;举办好全市第十二届房地产博览会。 4.提高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水平,确权办证有效投诉率为零;建立完善房产业务办理监察机制,降低办件差错率;推进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争使符合登记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成60%。 5、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实现省、市、县联网;加快老房产档案的整理、扫描工作,完成工作量50%以上。 6、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面积达到860万平方米;全面开展新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等工作。 7.保持公房出租率达到100%、住宅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8.5%以上、经营性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 8.加强党的建设,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新风杯”活动,促进全局作风进一步好转。 工作重点: (一)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创新建设思路,支持用工集中企业、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投资建设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加强项目储备和充实,形成续建、新开工、拟建、储备四种项目类型的梯次项目库结构,真正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形成梯次推进、良性循环的项目运作格局;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利用联审联批机制,加快办理各种前期手续,对列入2012年建设计划的项目,确保4月底前办理完前期手续,力争上半年全部开工,11月底实现三个“三分之一”。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政策,做到建管并重。规范分配管理,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审核程序、轮候规则、配租配售过程和结果,接受各方面监督,确公平分配。强化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对违反规定,出售转借出租闲置保障性住房的,坚决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完善保障对象管理,健全保障对象档案,严肃工作纪律,健全纠错机制,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三是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机制。完善建设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发挥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公司的作用,组建投资集团,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的主体和龙头,形成建设、管理、服务一条龙的运行机制。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管理及实施机构,落实办公经费、工作人员及办公地点。 四是根据省住建厅开展“三改造两整治一加强”活动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高标准编制完成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推进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改造方式,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加快改造步伐。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以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为重点,有序启动零星棚户区和县(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铁路棚户区改造。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是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档案,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对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稳定房屋价格在合理范围。指导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发挥行业协调的作用,服务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二是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与银行和开发企业的沟通,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上半年确保工作全面开展并步入正轨,保证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跟踪商品房销售情况,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分析,掌握房地产市场动态。推行新建商品房预测绘工作,服务企业房屋预销售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房地产交易市场会展大厅的功能作用,吸纳信誉好实力强的开发企业进驻,为房屋展示展销提供服务。精心组织好第十二届房博会,组织开展房地产论坛活动,传递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信息,促进普通住房销售,活跃房地产市场。四是推进房屋租赁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以商业经营性房屋为突破口,不断扩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面。严格抵押登记备案制度,对房地产抵押严格审查把关,切实规避风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对房地产估价机构高值低估和低值高过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无照经营的行为和无备案手续的门店进行整顿,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水平 以新建成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为依托,采取科学、规范的管理措施,建立高效快捷的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有序的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是做好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拓展登记业务,积极开展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等各类房屋登记工作,实行房屋登记官持证上岗办理业务,确保实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准确率和承诺期办结率两个100%。推进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使符合登记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成60%。二是进一步推动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必收要件,规范登记流程,使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发证率达到11%。三是做好档案信息数字化处理及网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实现省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要求,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保证正常房屋档案录入的同时,集中人力物力,加快老房产档案的整理、扫描工作,力争完成工作量的50%以上。 (四)强化物业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机制,确保维修资金收集率100%,并按期结算分摊,避免使用误差。二是加强资质管理,推动物业管理企业上档升级。严格新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手续,加强对现有物业企业的动态考核,在全市物业企业中积极开展创国家、省、市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活动,全面推动物业企业的管理上档升级。三是在全市开展“星级平安小区”创建活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小区、和谐物业。四是积极探索物业管理中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起草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全面健康发展。五是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指导物业协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搞好直管公房管理 一是遵循适应市场、提高效益的原则,健全和完善营业性公房租赁市场招、拍租和租赁情况备案制度,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确保公有房屋保值增值。二是切实规范直管公房使用和修缮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和修缮档案。定期组织房屋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养护和修缮工作。三是及时妥善解决租金收缴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搞好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工作。确保公房出租率达到100%,住宅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8.5%以上、经营性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 (六)强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和要求,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各项制度政策,提高业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案件。三是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建立完善房产业务办理监察机制,降低办件的差错率。本年度着重对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对不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办理业务,工作存在重大漏洞和风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以防患于未然。对因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履行职责不到位引起重大行政案件以及违规违纪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充分发挥房地产监察大队作用,主动配合职能科室和相关单位依法行政,维护房产执法权威。 (七)努力搞活企业经营 一是加强对局属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经营目标,引导和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各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实行灵活机动的用人机制和绩效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度挖掘企业发展潜力,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扩展企业规模。住投公司、焦东所、焦西所要走集团化发展的模式,利用国家、省、市的有利政策,发展自身优势,强强联合,多上项目,走出一条集建设、管理和物业服务一条龙的发展道路。天乐测绘公司要巩固扩大预测绘业务,建立严格的预测会质量保证体系,增加经济收入,提高效益,逐步向大型测绘企业迈进。居园中介公司利用会展中心,增加企业经营范围,创造收入,增加效益;房信公司不断增加自身技术力量,发挥房信网络优势,不断扩大经营范围,配合搞好会展大厅的展示展销活动,创造更多的效益。各企业充分依托和利用房产行业优势,发挥自身长处,广开门路,寻找财源,增加收入,达到收支平衡;加强管理,提高内部运作效率,减少成本支出,深挖企业发展潜力,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奖惩办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开创局属企业发展新局面。 (八)指导开展好县市区房管工作 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全面指导力度,推动各县市区房管工作协调平衡发展。一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圆满完成省市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开展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增加设备投入,引入软件应用,规范数据采集,提升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实现市县两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三是进一步推动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统一操作行为,严格登记程序,规范办证手续,学习借鉴有关先进经验,采取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扩大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面。四是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创建活动,扩大物业管理面。五是立足单位实际,利用自身优势,广泛开辟收入渠道,增加经济收入。 (九)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进民主建设,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重大事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和落实党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继续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以“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丰富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抓好政治理论、业务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政治理论素养、市场监管能力和效能服务能力,强化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房管精神。四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党员先锋岗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积极培育和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五是认真组织好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抓好办公场所的文化及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扶贫帮困、爱心一日捐、新农村建设、文明共建、社会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六是巩固和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健全落实工作制度。有组织地开展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干部职工、团员青年以及妇女同志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加强对群团干部的培养,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信得过、业务上过得硬的群团干部队伍。 (十)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学习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坚持新任、续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采取邀请专家到我局开展反腐倡廉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教育、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领导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贯彻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分解,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三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新风杯”活动。创新房管工作,积极开拓进取,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服务态度。严格效能问责,强化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典型案件通报扣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激励和制约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征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我局形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履职情况,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改情况,党务、政务、企务公开情况,行政审批事项、人财物管理使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预售许可、房产交易、权属登记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加快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六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大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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