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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4-01-09 08:42| 发布者: admin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焦房文〔20131焦房文〔2012〕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要求,打基础、理关系、求突破、谋和谐,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房产行业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局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服务质量有大幅度提升,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重点:

(一)住房保障工作

继续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引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由以建为主向建管并重转变,由多重保障房并重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转变,由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向提升建设品质转变。一是坚持不懈落实“八查八看”工作要求,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191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9984套。对列入2013年建设计划的项目,确保4月底前办理完前期手续,力争上半年全部开工,11月底达到建设进度“三个三分之一”的目标。二是抓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积极探索多房合一、并轨运行、分层保障、全面覆盖的保障模式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分类补贴的运转模式,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范围,依据保障对象收入状况和住房情况进行分层次保障;明确保障房建设与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行建管分离,做好保障性住房租赁、物业、维修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租家庭安居乐业。三抓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做好租赁、物业、维修等工作,力争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不差于同区位、同地段的商品房小区。四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体制和机制的完善。积极主动争取,逐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管理及实施机构。五是抓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高标准编制完成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推进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改造方式,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加快改造步伐。以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为重点,有序启动零星棚户区和县(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铁路棚户区改造。

(二)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分析、统计、预报工作,掌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增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灵活性和前瞻性,为上级领导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准确把握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节奏和重点,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市场的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对违规企业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信誉优良的开发企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三是加大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力度,完善租赁房屋数据库,加大局内部有关单位人力资源的统筹协调,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四是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加强与银行和开发企业的沟通,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适时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五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房博会举办的方法和形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提供服务。

(三)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

一是以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为载体,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登记中心窗口全部业务的办理承诺时限在现行基础上缩短2~3天,工作效率再上新的台阶。二是加快推进历史房产档案信息化处理,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三是加大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全市符合登记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四是严格落实电子政务监督检查、群众评议、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高。五是落实房屋登记官、登记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实现房屋权属登记准确率和承诺期办结率两个100%六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发证工作。

(四)物业管理

一是尽快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健全归集、管理和使用机制,保障住宅物业的正常使用,解除广大业主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新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手续,继续实施对现有物业企业的动态考核,推动物业企业的管理上档升级。三是在全市物业企业中开展创建国家、省、市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活动和“星级平安小区”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小区、和谐物业。四是积极探索可行、有效、便捷的物业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一家牵头,相关政府部门配合,社区、办事处具体落实,水电气暖等专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物业管理体制的创新。五是扩大物业管理面,中心城区物业管理面增加60万平方米,总量达到960万平方米。

(五)直管公房管理

一是健全和完善营业性公房租赁市场招、拍租和租赁情况备案制度,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确保公有房屋保值增值。二是切实规范直管公房使用和修缮工作。定期组织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做好养护和修缮,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三是认真搞好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工作。确保公房出租率达到100%,住宅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9%以上、经营性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

(六)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切实执行国家房产管理政策,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案件发生。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完善房产业务办理监察机制,降低办件的差错率,对不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办理业务,工作存在重大漏洞和风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以防患于未然。四是充分发挥房地产监察大队作用,主动配合职能科室和相关单位依法行政,维护房产执法权威。

(七)努力搞活企业经营

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明确局属企业的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承担一定社会职能的企业,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大胆探索,审慎操作,提高效率,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努力形成服务亮点,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以经营创收为主要目标的企业,要不断增强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取得突破。要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有效举措,切实提高局属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

(八)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落实人员和时间,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的意见,在公务接待、公务用餐、召开会议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标准和范围,严格工作程序,确保不出任何差错。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视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六项管理目标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把“八看”作为识别、考察、衡量、提拔干部的标准,引导干部职工把心思用到干事创业上来。四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局机关要在原来的基础上,确保创建成功;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房管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明确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力争上档升级。五是继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以创建“五型机关”为活动载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房管,彰显文明之风。

(九)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不断丰富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使教育内容紧密贴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增强落实责任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我局形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房地产交易所要在市直单位二级机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综合排名达到优良格次,局机关物业管理科、房改综合科要在全市政风行风重点科室(岗位)评议活动中综合排名居于前列。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13217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32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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