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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焦房文〔2013〕44号焦房文〔2012〕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 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焦作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焦作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新平(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志超(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郜延军(市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 成 员:贺东升(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科长) 张二虎(市房产管理局住宅建设科科长) 王海鹰(市房产管理局房改综合科科长) 贠清杰(市房地产监理所所长) 贺明利(市房地产交易所所长) 皇甫利红(市房信网络公司经理) 各县(市)主管业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贺东升任办公室主任,皇甫利红任办公室副主任,赵贵明、靳远、常晓芸、周国元为成员。办公室联系电话:2925666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县(市)及局有关单位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搜集房地产投资、施工、竣工和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数据;适时了解周边省辖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负责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完成全市房地产市场月运行情况汇总、季度及年度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 (二)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备案情况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市房地产监理所:负责对产权登记情况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局房改综合科: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局住宅建设科:负责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六)市房信网络公司:参与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并不断完善和改进网络系统建设,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七)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按时将月运行情况汇总上传至省房地产市场月报系统,季度和年度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市场运行特点及原因分析、趋势预测、存在问题、措施建议)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zfgjfck@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和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建立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确保市场运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分析判断的科学性。 (二)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会,分析当前市场运行情况,并对影响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因素和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统计数据报送及监测分析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不认真、报送不及时,分析报告质量不高、内容简单、敷衍,以及存在瞒报虚报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单位年终考核评优挂勾。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数据和监测分析报告。要明确一名房地产市场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统计数据的搜集和报送工作。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于8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自2013年 9月起,各成员单位月统计数据应在每月3日17:00前将上月数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应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时限报送季度和年度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报告。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13年8月2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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