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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焦房文〔2014〕1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2014年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工作要求,继续按照打基础、理关系、求突破、谋和谐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巩固基础、加压驱动、扩大成果、再上台阶,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房产行业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焦作做出新贡献。 工作重点: (一)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贯彻落实好国家住房保障政策,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组织好全市各类住宅建设,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住房需求。一是狠抓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按照“八查八看”的工作要求,完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督促、协调项目单位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大督查力度,完善对口督查和约谈问责制,采取月督查、周汇报、难点项目跟踪管理等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925套,续建项目基本建成8282套;注重新项目的培育和储备,为下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良好基础。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制度设计,积极探索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管理,逐步实行市场租金政策,使各类保障对象得到有效保障。努力推进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对区、县的延伸,方便群众申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形成管理和监督合力。健全规范有序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制度,真正实现住房保障工作公开透明运行。三是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同时,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采取严格项目审批、落实改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举措,推动城中村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严格落实商品房预(销)售制度,适时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完善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交易、司法协助等制度,提高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大房屋租赁管理力度。找准突破口,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拓展租赁管理面,提高租赁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拓宽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收集渠道,确保各类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发现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丰富房地产市场月报内容,增加每月房屋登记、房屋租赁等情况,定期公布商品房价格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的参考。四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在此基础上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服务,对信誉好的从业企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有违规行为、信誉一般的企业,主要采取黄牌警告、在媒体公开曝光或对主要负责人约谈等措施,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对信誉较差、严重违规且态度恶劣的企业,报市政府同意后,坚决清理出我市房地产市场。五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繁荣活跃。积极探索各种方法和途径,通过网络运作和实地展示展销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举办房展会、组织看房团、设置固定的会展窗口等举措,为房地产企业和购房群众搭建沟通的平台,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六是为社会群众提供良好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通过报纸、网络和手机等多种媒体,加大房地产业政策、商品房预售、房屋登记流程、市场动态等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力度,确保群众及时获得涉及房产服务的各类信息,方便办理房产业务。 (三)强化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 首先是统一认识,树立登记中心一盘棋的思想,推动各项业务进一步融合、规范。其次是弘扬正气,转变作风,建立健全刻苦学习、提拔任用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心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第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心窗口受理范围,原则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窗口受理。科学调整设置服务窗口,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承诺时限,力争早日实现业务平行受理、审批,部分业务“立等可取”,登记准确率和承诺期办结率均达100%。第四是不断完善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每一项工作流程,做到真正用制度规范办事程序,让每一位职工都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第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为监督员,通过设置意见箱、评价仪、监督电话、监督台、投诉室和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严厉打击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进一步提升房管部门的社会形象。第六是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稳妥推进农村房产改革工作。 (四)推进物业管理 以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晋档升级为主导,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全市物业管理总面积达到1020万平方米。一是理清并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企业资质管理,把好物业服务企业准入和动态管理关口,对达不到法定条件的企业坚决不许进入物业管理市场,对未通过动态考核的从业企业坚决清理出物业行业,净化物业管理市场。三是加强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对物业服务项目的承接、验收和管理进行规范,为物业企业进驻项目进行服务奠定基础,尽最大可能地减少物业安全隐患的产生。四是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内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开展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五是建设物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物管企业资质管理、动态考核、数据上报、小区统计等管理工作网络化。 (五)完善公房管理 一是进一步调查摸清公房面积、性质、结构和租金收缴等情况,健全公房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处理好公私混合公房出售和征迁改造工作。二是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完善公房招租、拍租和租赁备案制度,及时足额调整租金标准,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已建成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建立联动管理机制,确保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有效使用。四是做好直管公房使用和修缮工作,定期组织房屋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五是认真搞好直管公房租金收缴,确保公房出租率达到100%,租金收缴率达到99%以上。 (六)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定期举行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做到违规违法零发生、零投诉。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强化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完善房产业务办理监察机制,降低办件的差错率,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业务、工作存在重大漏洞和风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大司法协助力度,邀请法律专家对我局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解疑释难,强化法律监督,提高诉讼案件办理质量。 (七)指导好县(市、区)房管业务和局属企业经营 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配建,重点做好分配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关,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物业管理,完成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房管工作平衡发展。 指导局属企业立足自身实际,明确发展方向,制订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壮大企业实力。各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照章纳税,合法经营,减少成本支出,深挖潜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并实行机动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奖励机制,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八)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强化基层党的建设。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把新精神贯彻到加快全局发展的各个领域,推动房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组织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房产管理工作实际,突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四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中心组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各级领导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求发展。五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坚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识别、考察、衡量、提拔干部的标准,适时调整充实干部队伍。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找准载体,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如开展“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等,同时抓好软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文明单位创建内涵,提升全局文明形象。 推进机关建设。以“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大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树立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健全工、青、妇、团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房管;搞好后勤保障,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抓好安全管理,推进办公大楼消防安全、工程质量验收和决算等工作。 (九)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丰富教育的载体和形式,使教育内容紧密贴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在公务接待、会议召开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减少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房管工作特点,采取有效措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和考核评价长效机制,从严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我局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六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受理程序,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则全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七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访各项制度,切实解决问题,务求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 2014年1月15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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