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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2015-05-14 08:00| 发布者: admin

 

 

 

 

焦房群组文〔20145

                                                            

 

关于做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凝聚民智,集中民意,对准差距、抓住要害,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打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的工作基础,根据《焦作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重点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本次活动征求意见建议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1、对我局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在反对“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我局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

1、房管系统干部职工

2、房管系统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

三、征求意见时间

征求意见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本着边听取意见、边整改落实、边建章立制的原则,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四、征求意见方式

征求意见过程中,应区别对象,讲究方法,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尽可能不影响征求意见对象的正常工作。

1、走访调研。由局领导分别深入基层单位,走访(回访)服务对象,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

2、召开座谈会。各单位、科室分别召开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座谈会,征求服务对象在工作上意见和建议,听取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工作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征求对我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3、发放调查问卷。向本单位职工和服务对象分别发放调查问卷及征求意见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心声。

4、深入联系单位。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按照服务联系单位要求,深入联系单位、分管科室,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找实突出问题。

5、开展交心谈心。局领导要重点听取班子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同时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建议;各单位班子成员之员、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要深入谈心、认真交流,真诚征求意见建议;

6、设置征求意见箱。请各单位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征求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投入意见箱的意见建议由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负责收集。

7、利用网络征求意见。要充分运用网络的便捷性,在我局政务网站上开辟专栏,设立电子邮箱,以方便快捷地征求意见。

五、有关要求

1、畅通渠道,广泛征集。各单位要对征求意见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征求意见的重要性,坚持开门纳谏,眼睛向下、俯身基层、广开言路,尽可能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引导党员干部从服务单位建设和单位发展的角度,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努力听到心里话、找到真问题。

2、汇总梳理,分别反馈。各单位、科室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按照局、单位(科室)两个层次分别汇总报送局活动办公室。对于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要集体分析研判、找出突出问题,对于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个人进行反馈。

3、建立台账,积极整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分别拟定问题台账,并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布,进一步听取意见,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全。经局领导审定后建立台账。同时,积极开展整改,具备条件的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抓好落实。

 

 

2014325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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